力量并不可怕,但力量才可怕! 10月15日,微博网友@文东海2曝光了他被强迫跨省叫去加入某网友进群的事件。事件发生在十八天前。 9月28日,在广西南宁打工的女子朱某艳,因9月18日邀请一名网友加入微信群,十天后被湖南省石门县警方通报“涉嫌不当行为”。原因是,被加进群的网友朱海燕还加了另一名网友,并向微信群转发了一篇文章。文章涉及湖南省石门县纪委副书记吴某利用妻子向领导行贿等违纪信息,已属违法行为。报道文章称,2006年,还在检察院工作的吴某亲自将美丽的妻子王某(时年35岁)送到酒店房间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领导者以换取职位晋升。后来,他升任反贪局局长,妻子王失业,加入了自来水公司。目前,该报道文章已被下架。据朱某艳介绍,当天,5名警察调集部队前往广西南宁,以他涉嫌侮辱行为为由,将他强行传唤至外省。强行打电话时,上述警察强行中断他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检查他的手机,搜查他的身体,强迫他穿上黄色囚服,强迫他接受需要好奇心的审讯,以换取升职。这样的行为绝对令人难以置信。如果被举报文章没有确凿证据,被举报文章作者可能涉嫌诽谤、侮辱。作为传播举报文章的网友,这是有道理的能够接受警方的询问。同样,邀请该网友入群的朱某艳也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询问。令朱某艳愤怒的是,他有义务配合警方询问,但在他没有犯罪事实和嫌疑的情况下,警方检查他的手机,搜查他的身体,强迫他穿囚服,强迫他坐在审讯犯人用的审讯椅上,并限制身体活动,涉嫌滥用职权。 10月10日,朱某艳向有关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9月28日上午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违法,责令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的民警赔礼道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责任。法律。朱某艳等如此说来,他被叫到外省的经历可能与他过去的维权经历有关。朱某艳在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的实名举报报告中称,女儿吴某自2023年进入石门二中以来,经历了石门二中袁某、孙某等老师的辱骂、诽谤、公司处罚、不平等待遇等伤害,导致吴某心理崩溃,在河边跳河自杀。 revolting by healing by jumping by the river by the river by the river by revolting by the river by revolting by the river by curing by jumping the river by revolting by revolting by leaping by the river by the river by the river by the river by the river (attempted).朱某表示,在通过各种法律途径为女儿讨说法的过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的意见是:文中提到的监察委,并未依法依纪查处相关责任人。相反,他采取了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就解决问题的普遍心态。他报案并催促警方对他进行外省强制传唤,导致他在单位声誉严重受损,社会评价严重降低。他们始终处于恐慌之中,生怕遭到更严厉的报复。法律没有禁止的可以这样做;如果法律不允许,那就禁止。这意味着,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仅可以大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禁止,他可以自由地这样做),而且他还可以管理政府(如果法律不允许,那就禁止)。对于政府来说,不是肉体的,它必须很好地运用手中的每一项权力(如果法律禁止的话),它也必须尊重公民的每一项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禁止的话)。噢)。朱某艳申请行政复议最终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才能对这句话给出新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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